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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嵌套式长期购电协议

2023年11月23日,清华大学能源互联网创新研究院能源战略与运筹研究中心发布了《嵌套式长期购电协议在中国的应用与发展》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嵌套式长期购电协议为中国绿电交易提供了一种新的交易模式。它的独特性在于,在多年绿色电力交易的框架下,充分发挥不同主体的优势,合理降低并有效分摊可再生能源交易的市场风险。

什么是嵌套式长期购电协议?

嵌套式长期购电协议作为长期购电协议的一种形式,指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签订多年期双边购电协议后,电力用户与售电公司签订背靠背的镜像协议,授权售电公司负责购买平衡电力并为此支付管理费用。

近年来,互联网科技、制造业与汽车行业的绿电交易规模不断创下新高。然而,绿电交易模式较为单一,交易周期仍以年度交易为主,多年期绿电交易非常少见。目前,制约绿电交易迈向长周期发展的因素诸多,其中发用两侧市场主体面临的多重市场风险尤为突出,例如电价波动与电量偏差所带来的风险与损失。而嵌套式长期购电协议作为一种有效的交易避险工具,对于推动长期购电协议的多元化良性发展具有独特的价值。

报告强调,中国电力市场有必要引入以嵌套式长期购电协议为代表的交易模式。在该模式下,发用双方通过中长期市场签订交易合同,提前锁定合约周期内的电力价格与交易电量,以长期可预见的营收或成本,对冲现货市场可能的电价波动所带来的交易风险;不同于普遍意义上的长期购电协议模式,嵌套式长期购电协议引入售电公司作为中间方,提供负荷管理与平衡服务,充分发挥售电公司的资源调节和托管运营能力,同时减轻发用两侧的风险与负担,有效降低交易难度。

嵌套式长期购电协议在中国绿色电力市场的发展难题

虽然这种新型交易模式对市场主体及电力市场建设都有利好,但想要使其实现快速发展依然面临一些难题需要解决

难题中国绿色电力市场体系下,嵌套式长期购电协议发展驱动力不足。国外成熟电力市场中的嵌套式长期购电协议的发展驱动力,主要源于发用市场主体的偏差管理需求。为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国要求电网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并承担其发电波动的平衡义务,加大了电网运行复杂程度。由于偏差考核机制和履约方法缺乏标准化指导规则,导致发用两侧在中长期履约风险和责任追溯具有较大难度。

难题二:引入新型调节主体,提供嵌套式长期购电协议中的平衡服务对售电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嵌套式长期购电协议模式下,第三方售电公司将承担更大的平衡责任,参与电力系统平衡的灵活调节资源的管理和调度变得更加复杂。国内部分售电公司不具备很强的资源调节和托管运营能力。

难题三:嵌套式长期购电协议配套的市场监管和信息披露不足。国内电力市场的运营机构设置则以“调度机构在电网企业内部,交易中心相对独立”呈现,市场信息披露的深度和广度相对不足。售电公司将承担更大的平衡责任,却难以通过直接的计量体系实现履约监管,将进一步增加合同执行的监管难度。

难题四:现有绿色电力定价体系与嵌套式长期购电协议的价值传导错配。嵌套式长期购电协议的引入将驱动供需两侧锚定新能源发电成本,这将导致长期购电协议定价模式与现有的中长期交易、现货交易的定价模式出现更大的偏差。

难题五:支撑嵌套式长期购电协议的落地应用的关键能源互联网相关技术尚未广泛应用。嵌套式长期购电协议履约的前提是风险预测及监管能力,高度依靠电力系统运行数据、电力市场运营数据以及部分调节资源的多维互动信息。计量体系不足、运管算法缺失以及投资回收压力等原因限制了第三方主体的嵌套式长期购电协议服务供给能力,需要更广泛的应用先进信息通信技术。

嵌套式长期购电协议在中国绿色电力市场的发展建议

针对上述难题,报告提出了相应建议:

建议完善定价机制,加强电能量价值、绿色环境价值、灵活性资源价值之间的传导与衔接。

建议二:推动电力系统灵活性资源建设。嵌套式长期购电协议将增加市场主体对于灵活性资源的需求。为保障电力系统稳定运行,满足市场主体需求,一方面,需要加强电力系统各类灵活性资源的建设,另一方面,应鼓励多方主体通过试点嵌套式长期购电协议等交易模式挖掘灵活性资源价值。

建议三:提升售电公司提供平衡与负荷管理服务的能力。嵌套式长期购电协议引入售电公司作为平衡与负荷管理服务的第三方主体。这对于售电公司参与电力市场,提供预测与管理服务的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

建议四:理顺嵌套式长期购电协议下多方主体的权责划分、履约监管、风险预警等问题。嵌套式长期购电协议模式下包含多方主体,如发电方、用电方、售电方以及电网等。需要进一步理顺多方主体的权利与责任划分,并设定相应的履约监管与风险预警机制,以确保协议签订后的可靠执行。

对于企业开展绿电采购工作的建议

同时,企业积极的绿电采购行动对于中国绿电市场交易至关重要。以嵌套式长期购电协议为代表的交易模式将推动绿电交易的长效发展,为持续增长的绿电需求提供有力支撑,进一步加速中国“双碳”目标的实现。对于企业开展绿电采购工作,试点如嵌套式长期购电协议等新型交易模式,建议如下:

建议尽快设立100%可再生能源消费与全供应链碳中和目标。100%可再生能源与碳中和目标是企业加速绿电消费,稳步迈向能源转型的重要一步。公开透明的目标不仅能够展现企业的气候决心,向市场释放积极信号,更能够为企业采购行动与进展提供衡量与指引。

建议二:加速扩大可再生能源消费规模与消费比例。企业应当结合自身可再生能源目标、用能预测与市场预测等,制定完善、切实可行的绿电消费综合路径,并积极披露可再生能源项目进展、绿色权益归属等信息,加强绿色电力的可追溯性。

建议三:加强多方合作,推动嵌套式长期购电协议的试点与落地。电力用户作为绿电的需求主体,应当针对自身绿电消费需求,积极与电网、发电方、售电方合作,多方主体共同推动如嵌套式长期购电协议等新型绿电交易模式在中国电力市场的试点与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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