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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互联网周讯汇总 —2022年04月01日

【版权申】本周讯为国家能源互联网产业及技术创新联盟秘书处收集、整理、编辑后形成。文章仅供学习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公众号立场。本公众号转载目的仅用于传递信息而非盈利目的。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一、 最新政策

关于印发《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内容摘要3月29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通知提出,增强供应保障能力。全国能源生产总量达到44.1亿吨标准煤左右,原油产量2亿吨左右,天然气产量2140亿立方米左右。保障电力充足供应,电力装机达到26亿千瓦左右,发电量达到9.07万亿千瓦时左右,新增顶峰发电能力8000万千瓦以上,西电东送输电能力达到2.9亿千瓦左右。

稳步推进结构转型。煤炭消费比重稳步下降,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17.3%左右,新增电能替代电量1800亿千瓦时左右,风电、光伏发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2.2%左右。

着力提高质量效率。能耗强度目标在十四五规划期内统筹考虑,并留有适当弹性。跨区输电通道平均利用小时数处于合理区间,风电、光伏发电利用率持续保持合理水平。

发文机关:国家能源局

发文日期2022-03-29

发文字号:国能发规划〔20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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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

内容摘要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局等十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指出,十四五期间,进一步拓展电能替代的广度和深度,努力构建政策体系完善、标准体系完备、市场模式成熟、智能化水平高的电能替代发展新格局。到2025年,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左右。

《指导意见》指出,完善价格和市场机制。深化输配电价改革,将因电能替代引起的电网输配电成本纳入输配电价回收。完善峰谷电价机制,引导具有蓄能特性的电能替代项目参与削峰填谷,根据本地电力供需情况优化清洁取暖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适当拉大峰谷价差,延长低谷时长。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建立采暖用电的市场化竞价采购机制。切实落实电动汽车、船舶使用岸电等电价支持政策。岸电服务可实行地方政府指导价收费,鼓励港口岸电建设运营主体积极实施岸电使用服务费优惠,实现船舶使用岸电综合成本(电费和服务费)原则上不高于燃油发电成本。支持电能替代项目参与电力市场中长期交易、现货交易和电力辅助服务市场,鼓励电能替代项目参与碳市场交易,鼓励以合同能源管理、设备租赁等市场化方式开展电能替代。

此外,文件多次提出深入推进交通领域电气化电动化,如大力推广家用电动汽车,加快电动汽车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绿色船舶示范应用和推广力度。政策方面要切实落实电动汽车、船舶使用岸电等电价支持政策;岸电服务可实行地方政府指导价收费;以及鼓励港口岸电建设运营主体积极实施岸电使用服务费优惠,实现船舶使用岸电电费和服务费等综合成本不高于燃油发电成本。而且要大力推进工业领域电气化方面,推广电炉钢、电锅炉、电窑炉、电加热等技术,开展高温热泵、大功率电热储能锅炉等电能替代,扩大电气化终端用能设备使用比例。加快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引导企业和园区加快厂房光伏、分布式风电、多元储能、热泵、余热余压利用、智慧能源管控等一体化系统开发运行,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

发文机关: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十部门

发文字号:发改能源〔2022〕353

发文日期2022-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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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意见

内容摘要国家发改委、外交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四部委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意见》。

《意见》要求,到2025年,共建一带一路生态环保与气候变化国际交流合作不断深化,绿色丝绸之路理念得到各方认可,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绿色金融等领域务实合作扎实推进,绿色示范项目引领作用更加明显,境外项目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显著提升,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意见》提出,加强绿色能源合作。深化绿色清洁能源合作,推动能源国际合作绿色低碳转型发展。鼓励太阳能发电、风电等企业走出去,推动建成一批绿色能源最佳实践项目。深化能源技术装备领域合作,重点围绕高效低成本可再生能源发电、先进核电、智能电网、氢能、储能、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开展联合研究及交流培训。

《意见》提出,加强绿色交通合作。加强绿色交通领域国际合作,助力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发展绿色交通。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等节能低碳型交通工具,推广智能交通中国方案。

《意见》提出,加强绿色产业合作。鼓励企业开展新能源产业、新能源汽车制造等领域投资合作,推动走出去企业绿色低碳发展。鼓励企业赴境外设立聚焦绿色低碳领域的股权投资基金,通过多种方式灵活开展绿色产业投资合作。

发文机关: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

发文字号:发改开放〔2022〕408号

发文日期2022-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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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布《关于开展风电、光伏发电规划库调整工作的通知》

内容摘要3月24日,江西省能源局印发开展风电、光伏发电规划库调整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为探索新能源发展新路径,江西省本次规划项目库调整优先支持以下方向:

(一)优先支持利用屋顶、工矿废弃地等存量建设用地、非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和难以复耕的灾毁地等不受用地政策限制的光伏项目纳规。

(二)优先支持新能源大基地、源网荷储一体化等有特色的试点项目纳规。

(三)优先支持结合农村清洁能源发展和乡村振兴具有综合经济社会效益的农光互补项目纳规。

(四)优先支持其他有利于探索新能源发展新路径、新技术和能源安全保供的项目纳规。

此外,为持续加大放管服力度,支持新能源项目加快发展,江西省能源局进一步简化纳规流程,不再设置光伏发电项目论证库,将风电规划库与光伏发电近期库合并为风电、光伏发电规划库。原光伏发电论证库项目取得相应支持性文件后可申请纳入新的规划库。

发文机关:江西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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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发布《关于自治区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的通知》

内容摘要3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自治区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的通知》。到2025年,风电累计装机规模达8900万千瓦,光伏累计装机规模达4500万千瓦。

《通知》明确,十四五时期,新能源装机规模达1.35亿千瓦以上。其中,风电装机8900万千瓦左右,光伏发电装机4500万千瓦左右,光热发电装机60万千瓦左右,生物质发电装机80万千瓦左右。抽水蓄能开工建设12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新能源装机比重超过50%,新能源发电总量占总发电量比重超过35%。

发文机关: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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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行业要闻

全国首座光伏直供换电站在国家能源集团开工

内容摘要3月24日,国家能源集团宁夏宁东公司换电重卡绿色交通(物流)示范项目正式开工。该项目是全国首座光伏直供换电站,是践行生态文明建设、助力双碳目标达成的生动实践,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供了新路径和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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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国际、华电国际双双亏损

内容摘要3月22日晚间,华能国际披露2021年年报,公司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2046.05亿元,同比增加20.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02.64亿元,上年同期实现净利润45.65亿元。营收大幅增长,净利润却亏损超过百亿元。

华电国际近日也披露了2021年年报。2021年,华电国际实现营业收入1044.22亿元,同比上涨12.27%。2021年,净利润亏损49.65亿元,同比降低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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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半年全球储能市场展望

内容摘要从2022年到2030年,全球储能市场将以30%的复合年速率增长。美国和中国仍然是全球最大的两个市场,到2030年在预期储能装机容量中的占比将达54%。

可再生能源渗透率日益上升,这增加了削峰填谷目的的储能需求。美国和中国等市场已在使用大型储能系统来巩固可再生能源,我们预计印度和英国等其他市场将在2026-2030年增加更多电池用于削峰填谷。

锂离子仍然是大型应用的首选技术。尽管全球储能市场装机容量在2021年创下纪录,但与新冠疫情相关的供应链限制已经影响了某些市场的储能系统部署和储备项目。

美国目前是全球最大的储能市场。然而,中国最早可能在2025年超过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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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政府投入3100万英镑开发创新浮动式海上风电技术

内容摘要近日,英国商业、能源和工业战略部(BEIS)宣布将投入3160万英镑支持11个先进浮动式海上风电项目,以加快英国海上风电部署。此次资助重点关注将大型海上风力涡轮机部署在深海区域的技术,主要包括4个领域:动态电缆;锚定和系泊;浮体和基座;多种技术的集成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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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聚焦双碳/新型电力系统

欧盟碳关税在欧洲理事会获通过

内容聚焦3月15日晚间,欧盟碳关税(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在欧盟理事会获得通过。

分析人士指出,欧盟碳关税政策预计从2023年开始实行,这将对温室气体排放量高的企业带来重大挑战。波士顿咨询(BCG最新研报深入分析了欧盟碳关税对重点行业的经济影响,发现碳关税对行业利润的侵蚀影响可高达40%,而且整个产业链上的企业都将感受到成本增加带来的影响。碳关税还可能改变出口欧盟企业的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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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碳中和法生效

内容聚焦3月25日,公布了半年的韩国应对气候危机的碳中和绿色成长基本法(以下简称碳中和法)正式生效,成为第14个将碳中和写入法律的国家。

韩国碳中和法的基本原则是为了保障后代的生存,实现可持续发展是我们这一代最基本的责任,目标是到2050年实现碳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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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会议预告

第十一届储能国际峰会暨展览会(ESIE2022)

会议时间2022422-24日 延期至 2022年8月16-18日

会议地点:北京国家会议中心

联系方式:18600530735 冯经理;jinlei.feng@cnes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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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中国碳金融论坛

会议时间2022423-24

会议地点:上海

联系方式:18618188220 张京良;cnc@cecaweb.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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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第四届综合能源服务产业创新发展大会

会议时间2022425-26

会议地点:上海

联系方式:18910325979 吴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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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中国(西部)氢能产业大会

会议时间2022427-28

会议地点:成都世纪城国际会展中心

联系方式:何先生 15520717113(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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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阳能与智慧能源大会暨高峰论坛

2022第十三届中国(北京)国际太阳能光伏与智慧能源展览会

会议时间2022514-16

会议地点: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新馆)

联系方式:15000668073 赵先生;83631220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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