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能源局、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实施方案(2023─2035年)》。文件提出,全面推进新兴产业标准体系建设。在绿色环保方面,聚焦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研制组织温室气体排放量、项目温室气体减排量、产品碳足迹核算核查标准。研制源头控制、生产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协同降碳等技术与装备标准。研制温室气体排放监测技术、分析方法、设备及系统等监测标准。研制绿色低碳评价、碳排放管理、碳资产管理等管理与评价标准。
查看详情 >8月15日,全国生态日主场活动生态文明重要成果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赵辰昕发布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宣示三周年重要成果。三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系统观念、加强统筹协调、狠抓工作落实,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动“双碳”工作取得良好开局和积极成效。
查看详情 >国家明确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可通过购买绿证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 提升绿证在支撑绿色电力交易、认定绿色电力消费、衔接电碳市场等方面的通用性, 在交易完成时由电力交易机构提交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审核核发绿证
查看详情 >近日,国家标准委、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国家能源局六部门发布《氢能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文件系统构建了氢能制、储、输、用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涵盖基础与安全、氢制备、氢储存和输运、氢加注、氢能应用五个子体系,按照技术、设备、系统、安全、检测等进一步分解,形成了20个二级子体系、69个三级子体系。
查看详情 >国家明确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可通过购买绿证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 提升绿证在支撑绿色电力交易、认定绿色电力消费、衔接电碳市场等方面的通用性, 在交易完成时由电力交易机构提交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审核核发绿证
查看详情 >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合理安排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规模。并对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设定了约束性指标,同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设立了预期目标。
查看详情 >文件指出,国家对符合条件的可再生能源电量核发绿证,1个绿证单位对应1000千瓦时可再生能源电量。国家能源局负责绿证相关管理工作。绿证核发原则上以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提供的数据为基础,与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提供数据相核对。绿证对应电量不得重复申领电力领域其他同属性凭证。对全国风电(含分散式风电和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含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生产的全部电量核发绿证,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
查看详情 >7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会议提出,要坚决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迎峰度夏能源电力供应。要大力推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更多支柱产业。要推动数字经济与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促进人工智能安全发展。要推动平台企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查看详情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文件提出,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减碳技术和服务,加大可再生能源发电和储能等领域投资力度,参与碳排放权、用能权交易。
查看详情 >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申请纳入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重点实施项目技术要求(暂行)的通知》。文件提出,申请纳规项目应加强功能定位、布局及建设时序等的分析论证,包括综合考虑抽水蓄能站点资源分布和项目建设条件,分析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所在区域电力系统负荷与电源分布及其供需特性、网架结构与潮流分布以及与区外电力交换等,明确抽水蓄能项目功能定位与服务范围等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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